北京市平谷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谷区第十届“平谷榜样”宣传 选树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6-04-23 10: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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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现将《平谷区第十届“平谷榜样”宣传选树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平谷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13日

平谷区第十届“平谷榜样”宣传选树工作方案

第十届“平谷榜样”宣传选树活动坚持开门办评选,广泛发动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在全区选树一批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文明风尚的榜样人物,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好风气,在服务北京建设道德风尚和社会风气最好的城市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广大干部群众争做文明市民、共建文明城区提供行为和精神指引。

一、组织领导

“平谷榜样”宣传选树活动由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由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政法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委教育工委、区委农工委、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区国资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区融媒体中心组成组委会,负责“平谷榜样”人物组织、评审工作。组委会在区委宣传部精神文明综合科设立办公室,负责评选日常工作。以下是组委会成员:

主  任:高  磊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主任:刘万岭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

史  毅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

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政法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委教育工委、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区国资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区融媒体中心。

二、活动安排

(一)推荐(2026年4-9月)

1.推荐标准和条件

第十届“平谷榜样”推选标准和条件为:

(1)参评人原则应年满18周岁(出生日期应不晚于2008年;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在平谷区工作、学习、生活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

(2)参评人在工作岗位和日常生活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热心公益等方面事迹突出,在落实乡村振兴、平急两用、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社会治理等全区中心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人物。

(3)往届“平谷榜样”不重复参选,处级以上含处级干部原则不参评,但往届“平谷榜样”提名奖可优先推荐。

2.推荐方式

(1)组织推荐。各相关单位要注重从管辖的社区(村)、基层单位、企业挖掘,层层挖掘、推荐各领域先进典型,择优向组委会推荐“平谷榜样”候选人,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政法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委教工委、区委农工委、区卫健委、区国资委、各乡镇街道每月至少挖掘、推选2人,中关村管委会、农业科技园管委、区市场监管局(私个协)每两月至少挖掘、推选1人,注意总体报送事迹类别均衡。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候选人的事迹真实性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2)媒体推荐。区内媒体单位以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公众号、微博大V等,可根据日常报道内容,挖掘身边好人好事,择优向组委会推荐“平谷榜样”候选人,并对事迹真实性负责。组委会按照候选人归属,由所在乡镇街道或工委对各媒体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把关。

(3)社会推荐(自荐)。市民群众可通过组织渠道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推荐(自荐)候选人,也可直接向区活动组委会推荐(自荐)。区组委会办公室将按照候选人归属,请乡镇街道或工委对事迹真实性和遵纪守法情况征求意见。

(4)推荐平台。pgqwmb@bjpg.gov.cn邮箱统一接收“平谷榜样”候选人推荐材料。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政法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委教工委、区委农工委、区卫健委、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私个协)、中关村管委、农业科技园管委、各乡镇街道,于2026年4-9月每月最后一天前将推荐人材料(附件1电子版和附件2盖章电子扫描件)报送至邮箱,并在邮件标题注明“推荐单位+第十届平谷榜样推荐材料”。

(二)评选(2026年4月-10月)

评选采用“月报送、季张榜、年评选”形式,即每月报送“平谷榜样”候选人,组委会按季度进行评议,评选“平谷榜样”第二季度、第三季度人物,并对季度榜样人物组织年度评选,择优评选出“平谷榜样”年度人物候选人,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三)宣传(2026年12月至2027年)

举办第十届“平谷榜样”主题活动,揭晓“平谷榜样”榜单,广泛开展向“平谷榜样”学习活动,营造崇尚榜样、见贤思齐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工作要求

一是各方协同联动。组委会牵头抓总,统筹推动“平谷榜样”评选工作,确保程序规范、公平、严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先进典型选树工作,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服务高质量发展、营造向上向善风气的重要载体,主动构建覆盖本系统、各层级、多方面的宣传选树渠道,建立壮大典型人物库,弘扬时代新风。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要按照候选人归属,对候选人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公安、组织、纪委、环保、人力社保、税务、市场、应急管理部门要配合做好候选人的相关意见征求工作,确保榜样候选人“推得好”“选得准”“立得住”。三是广泛宣传学习。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榜样归属单位要精心策划,主动采访报道,扩大榜样事迹宣传覆盖面,弘扬榜样力量。要深入开展“榜样建功新时代”七进等实践活动,让榜样精神走进千家万户,在全社会营造“学榜样、做榜样、成榜样”的良好风尚。

附件:1.第十届“平谷榜样”推荐(自荐)表

2.第十届“平谷榜样”征求意见表

北京市平谷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13日印发 

附件1

第十届“平谷榜样”推荐(自荐)表

                           推荐单位:                           联系电话:

附件2

第十届“平谷榜样”推荐候选人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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